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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阳光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第四标段:乳制品配送)招标公告

时间:2025-06-13 17:08来源:太仓市教育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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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太仓市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阳光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第四标段:乳制品配送)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安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太仓市兰德东亭大厦1809)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15日09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太仓市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阳光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第四标段:乳制品配送)。

2.第四标段预算金额:1542万元

3.招标内容简要说明:

3.1服务范围:126所学校(含校区)共计约12万人。

3.2资金来源:学校代收伙食费。

3.3招标的目的:根据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的第45号令《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省标《中小学食堂管理服务规范》《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与校外供餐管理的通知》和指引及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建设的工作要求,为确保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规范食品及原料采购行为,维护师生权益,让学校“阳光食堂”办得使师生、家长安心放心。

3.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8月31日。

3.6太仓市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阳光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生鲜综合配送;

第二标段:大米配送;

第三标段:食用油配送;

第四标段:乳制品配送(本次招标为第四标段)。

3.7第四标段:乳制品配送确定4家中标单位。若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6家,则中标4家。如在选取最后一个名额时,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投标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则由采购单位以抽签方式确定。若报名成功的单位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6家,则本标段废标。

说明:

①本项目定标顺序按照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进行。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可对其中任一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若对全部标段进行投标则须按各标段独立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规定的投标家数;不足规定的,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以上只有第二标段、第三标段可以兼得,但和其他标段不可兼得。

②已递交某标段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招标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投标单位,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

③第四标段招标中,投标单位应对所有乳制品的每一品目作出报价,单价报价作为中标重要条件之一。在后期供货中,日配送乳制品均通过本次招标决定供货单位并固定全年单价,市场价格如有波动,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价格风险,以中标价格为准。实际供货者根据学校订单每周、每日配送(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配送,供货单位必须及时响应并配送到位)。

3.8配送范围:

第四标段:乳制品配送。共三个品类(须为同一品牌):常温纯牛奶、冷藏鲜牛奶、风味发酵乳。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投标单位需在报名截止前将以下报名资料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实施现场核查,完成资格预审现场核查工作后,资格预审工作组全体成员和投标单位在资格预审现场签字确认。投标单位如有疑问应现场提出并协商解决。投标单位拒绝在《资格预审表》签字确认的,视为放弃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上年度的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供应商近三年内开展过企事业单位相关食材配送业务;(以配送合同为准)

3.2乳制品投标单位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具有不低于250㎡固定室内经营场地;乳制品投标单位还需具有自有或租赁冷藏库总容积不低于300m³且能为学校提供储藏冰箱;(提供证明材料和承诺提供冰箱证明)

3.3乳制品投标单位需为冷链运输厢式货车,以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为准;(提供证明材料)

3.4经营场地至太仓市鹿河小学、太仓市东方幼儿园、太仓市科教新城幼教中心复游城幼儿园的配送距离不得超过80公里;(以百度或高德地图实际距离截图为准)

3.5乳制品标段均不少于5名固定工作人员。(提供健康证、投标单位为其缴纳三个月及以上社保)

3.6经营场所25米内无粉尘、垃圾、虫害等污染源;

3.7乳制品标段功能分区涵盖办公区、仓储区、物资分发区等,且上述所有功能分区需在同一场所;

3.8经营场地建有收货、验收、分拣、发货、装车等全过程“互联网+视频监控”,能接入苏州市市场监管和苏州市中小学校食堂阳光监管服务平台;

3.9供应商需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提供建立并执行以上制度的承诺书)

注:投标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并在报名时提供《资格预审表》。现场核查时投标单位按表格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小组将对照投标单位填报内容进行核查,如不满足上述条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申报表/税票/缴款书)和社会保障资金(如申报表/缴款书)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证照,处罚金额从重且金额大于2万的行政处罚,且未引起较大负面舆情;法定代表人及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员未受食品安全法处罚。(提供承诺函)

6.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提供备案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类别投标或未划分类别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方式

1、时间:自2025年06月13日起至2025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太仓市郑和中路319号兰德东亭大厦1809。

3、报名费:人民币1500元/家,售后不退。

4、方式: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式两份,具体包括:(1)预审公告中“投标单位资格要求”所需的证明材料;(2)《资格预审表》(见附件);(3)报名人联系方式及收件电子邮箱。

注: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同装袋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采购小组组织统一启封。申请人报名资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其申请将会被拒绝。

5、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书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合格的报名单位组织现场核查,如报名单位的现场情况不满足预审公告资格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后续投标环节。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仓市郑和中路319号兰德东亭大厦1809。

五、投标文件编制份数:

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六副,正本扫描件电子档(U盘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太仓市人民政府官网、太仓教育信息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

3.特别说明:

3.1本项目需通过现场考察的方式进行资格预审,报名结束后,采购人组织考察团队到报名成功供应商的生产或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3.2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愿采购项目,如有异议由采购人负责处理答复,投标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采购人和投标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潜在投标人报名参与本项目则视为同意上述内容。

3.3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太仓市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阳光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由太仓市中小学食堂食材采购联合体负责制定,太仓市中小学食堂招标工作组进行监督指导。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保证金必须以有效本票或支票或汇票(不接受现金、不接受转账及电汇)等非现金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原件随同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否则被视作无效响应处理。请各响应供应商严格按照以上程序办理,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帐户名:苏州安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 号:7066401001120100201511

5、履约保证金: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名称:太仓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太仓市扬州路99号

联系人:顾雪刚、凌佳丽

联系电话:0512-535667540512-5356950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安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仓市郑和中路319号兰德东亭大厦1809

联系人:何峥嵘、张传会

联系电话:0512-53526717

3.采购监管部门:太仓市教育局机关党委

监督电话:0512-53530093

注:资格预审表(第四标段)见附件

附件:资格预审表(第四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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